服务指南

教工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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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1-02 | 阅读次数: 次

适用人员:我校在职在编教工

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一孩的职工仍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一胎多胞只发1份。

2.女职工休产假超过4个半月的,奖励费发至子女15周岁止。

提交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补助费申请表

2.《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6.女方单位提供的休产假时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