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档案

校医院关于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的建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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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9-11 | 阅读次数: 次

围产保健是直接关系到母亲、婴儿的健康和安全的管理工作,是实现优生优育、提高民族健康水平的一项工作。为方便我校的青年教工,使孕产妇能及时得到系统保健管理,特制定下列指南。

第一步: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简称《健康档案》)此档案集孕产妇、儿童保健于一体,分为:孕产妇系统管理记录和儿童保健记录两册。

建册要求:怀孕>6周(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必须孕妇本人来建册,如孕妇需保胎休养不能来,代办者需持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档用)。

建册材料:请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检查结果(血/尿化验或B超)。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都是北京户口: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建立《健康档案》;

2、夫妻一方是北京市户口:到北京方户口所在地建立《健康档案》;

3、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需暂住证或居住证到居住地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步:携带《健康档案》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

第三步:到有助产资格的医院住院分娩。

第四步:产后访视。

第五步:将《健康档案》最后折页部分交回原建《健康档案》单位。

第六步:持《健康档案》儿童保健记录部分到居住地地段保健科给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智力筛查、听力筛查等。

温馨提示:

1、每次产前检查请您务必出示《健康档案》,医生会帮您填写检查记录。 

2、住院时请您务必出示《健康档案》,主管医生会帮您填写分娩记录。 

3、出院48小时以内请将《健康档案》交给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他们会给您做上门的产后访视,指导您如何“做月子”,“如何母乳喂养,如何护理孩子”等等; 

4、做完产后42天体检后请您把健康档案交回建册单位。

5、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为您的孩子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服务。6、《健康档案》建立和回收时间:每周三上午8:30—11:00,地点:校医院保健科。咨询电话:6228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