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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建立母子健康档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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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1-09 | 阅读次数: 次
围产保健直接关系到母亲婴儿的健康和安全,是实现优生优育、提高民族健康水平的工作,是对孕产妇的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为方便我校的青年教工,使孕产妇能得到系统保健管理,特制定下列指南。
第一步:建立《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简称《健康档案》)
时间:怀孕12周之内(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
携带证件:请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口: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2、夫妻一方是北京市户口:请携带北京一方户口本、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原件以及非北京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一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3、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请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暂住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步:携带《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
第三步:到有助产资格的医院住院分娩。
第四步:产后访视。
第五步:将《健康档案》最后折页部分交回原建《健康档案》单位。
第六步:持《母子健康档案》儿童保健记录部分到居住地地段保健科给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智力筛查、听力筛查等。
温馨提示:
1、每次产前检查请您务必出示《健康档案》给医生,医生会帮您填写检查记录。 
2、住院时请您务必出示《健康档案》给您的主管医生,医生会帮您填写分娩记录。 
3、出院48小时以内请将《健康档案》交给您居住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他们会安排医生给您做第一次上门的产后访视,指导您如何做月子如何母乳喂养,如何护理孩子等等; 
4、做完产后42天体检后请您到建册单位退回您的押金并把其中的折页交回建册单位。
5、您居住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为您的孩子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服务。
6、《健康档案》收取您50元押金。 
7、《健康档案》建立和回收时间:每周三上午8:3011:00,地点:校医院保健科。

       
  咨询电话:62288412